海洋法條約。
1982年12月10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12月10日在牙買加的蒙特哥灣召開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最後會議上通過,1994年生效,已獲150多個國家批准。公約規定一國可對距其海岸線200海里(約370公里)的海域擁有經濟專屬權。
1982年12月10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12月10日在牙買加的蒙特哥灣召開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最後會議上通過,1994年生效,已獲150多個國家批准。公約規定一國可對距其海岸線200海里(約370公里)的海域擁有經濟專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