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
1993年11月11日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
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在北京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巨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為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實現城鄉市場緊密結合,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相互銜接,促進資源的最佳化配置;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建立以間接手段為主的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建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製度,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同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社會保障,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些主要環節是相互聯繫和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決定》指出,當前培育市場體系的重點是,發展金融市場、勞動力市場、房地產市場、技術市場和信息市場等。14日,江澤民在閉幕會上發表講話指出,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根據鄧小平同志建設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十四大精神,把十四大提出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 則加以具體化,在某些方面有進一步發展,制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規劃。這是我們在九十年代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