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聯邦成立。它包括馬來亞、新加坡、沙撈越和北婆羅洲。
1963年9月16日
1961年5月馬來西亞聯邦總理東古-拉赫曼首先提出由馬來西亞聯邦和英國殖民地新加坡、沙巴、沙撈越、汶萊組成的馬來西亞聯邦的計畫,得到新加坡自治邦總理李光耀支持,英、美盡力促成了這一計畫的實施。1963年2月,馬、新、沙巴、沙撈越和汶萊就建聯邦問題在沙巴首府舉行會議,馬、新雙方達成妥協,7月9日在倫敦舉行馬來聯邦協定簽字儀式,馬來西亞聯邦、新加坡、沙巴、沙撈越的代表簽署了《關於成立馬來西亞聯邦的協定》,規定締結協定的四方組成英王領導下的馬來西亞聯邦,確認新加坡自由港的地位。9月16日,拉赫曼宣布馬來西亞聯邦成立。1965年8月,新加坡退出聯邦,單獨成立新加坡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