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財政首次實現收支平衡
1952年8月6日
1952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和批准了財政部薄一波部長所作的《關於1951年度國家預算的執行情況及1952年度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並通過了1952年度國家財政收支預算。
報告說1952年預算收入和支出均為158.8億元,與1951年實際比較,收入增加41.7%,支出增加55.5%。這是建國以來我國國家預算在編成時出現的第一個財政收支平衡年度。
收支平衡、經濟恢復、物價穩定,標誌著中國財政經濟情況已經根本好轉,已經提前完成了毛澤東在1950年6月6日中共中央七屆三中全會報告中提出的要用3年或者更多一點時間實現“國家整個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