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覺哉逝世
1971年6月15日
1971年6月15日,我國革命活動家、司法制度創建者謝覺哉,因病逝世,享年87歲。
謝覺哉1884年生於湖南寧鄉。21歲考中清末秀才。民國初年畢業於湖南商業師範講習所,1921年加入新民學會,1923年11月加入國民黨,1925年,秘密參加中國共產黨,公開身份是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常委、工人部部長,主編《湖南民報》。
謝覺哉在1927年到武漢與徐特立一起編《大江報》,次年又到上海主編中共中央機關報《紅旗》。1933年離開上海,前往中央革命根據地任毛澤東的秘書。秘書長及內務部長等職,協助毛澤東起草蘇維埃政府一系列法規。1934年10月,參加長征,1936年後任西北辦事處法務部長、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審計委員會主席等職務,為中國革命政權的司法制度創建了雛型。“七·七”事變後歷任中共中央駐蘭州八路軍辦事處代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副參議長、中央法治委員會副主任等。
新中國成立後,歷任政務院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政協副主席等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