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案了結
1904年5月21日
1896年創刊於上海的《蘇報》
1904年5月21日,汪懋琨會同英國副領事德為門等復訊,宣布判章炳麟監禁三年、鄒容監禁二年,罰做苦工,自到案之日起算,限滿釋放,驅逐出租界。“《蘇報)案”至此收場。
因此案頗多齟齬,因而判決始終未下。輿論紛紛指責將章、鄒長期關押而下判刑有違法律和道德,工部局也放出風來,說再不宣判就要將人放掉。清廷外務部怕前功盡棄,這才接受英使意見,同意縮短刑期。孫中山指出:“此案涉及清帝個人,為朝廷與人民聚訟之始,清朝以來所未有也。清廷雖訟勝,而章鄒不過僅得囚禁兩年而已。於是民氣為之大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