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被分裂為東西兩部分
1949年5月10日
1949年5月10日,德國西部統治機構經西方占領國當局的同意,宣布將該地區成立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波恩為首都,並於23日正式通過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
8月中旬,舉行了聯邦議院的選舉,9月又召開了聯邦議院及聯邦參議院聯席會議,自由民主黨人西奧多·休斯當選為聯邦德國首任總統。9月15日組成了以基督教民主聯盟主席康拉德·阿登納為聯邦總理的聯邦政府。20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第一屆聯邦政府宣告正式成立。次日,美英法三個占領區宣布合併。
在這一過程前後,德國的蘇占區也發生了深刻變化。早在1945年10月,蘇聯占領當局就己將其權力移交給德國東部各級地方政權機構。1946年,德國共產黨與德國東部的社會民主黨合併,正式組成德國統一社會黨。統一社會黨在德國東部政權機構中迅速占據了主導地位。1949年10月7月,德國人民委員會舉行第9次會議,通過由統一社會黨制定的《民主德國全國陣線宣言》,提出德國人民爭取祖國統一的綱領,要求建立統一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同日,人民委員會還通過一項決議,決定成立“臨時人民議院”,並組織“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政府”,決議委託奧托·格羅提渥組織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臨時政府。幾天之後,威廉·皮克出任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總統,蘇聯政府發表聲明,宣布德國東部全部行政權力正式移交給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至此,德國分裂為兩個主權國家,即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的分裂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重大國際事件,是雅爾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蘇美兩個超級大國及其各自所領導的國家集團對峙的直接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