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
1988年3月25日
新當選的國家領導人
1988年3月2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4月13日閉幕。李鵬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工作報告:一、過去五年國內工作的基本總結;二、今後五年建設和改革的目標、方針和任務;三、關於外交工作。會議通過了七項決議、兩個法律、兩項決定。其中,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關於確認趙紫陽辭去國務院總理職務的請求的決定等。會議選舉楊尚昆為國家主席,王震為副主席;萬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習仲勛、烏蘭夫、彭沖、韋國清、朱學范、阿沛·阿旺晉美、斑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賽福鼎、艾則致、周谷城、嚴濟慈、榮毅仁、葉飛、廖漢生、倪志福、陳慕華、費孝通、孫起孟、雷潔瓊、王漢斌為副委員長;鄧小平為中央軍委主席,趙紫陽、楊尚昆為副主席;李鵬為國務院總理,姚依林、田紀雲、吳學謙為副總理;任建新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劉復之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