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第二次拒絕批准凡爾賽和約
1920年3月15日
威爾遜難以對付的對手洛奇
1920年3月15日, 參議院以7票之差第2次拒絕批准凡爾賽和約,參議院內長期激烈辯論就些結束。
1919年11月,凡爾賽和約以多票之差被否決。但在大多數民主黨參議員的堅持下,參議院為通過這一和約又重新作了努力。為了爭取更多的贊成票,由共和黨和民主黨參議員組成的小組制定了一個折衷的計畫。
11月早些時候,參議院以56票對26票通過了參議員亨利-卡伯特-洛奇對國際聯盟盟約第10條提出的“保留”議案,闡明凡爾賽和約並沒有取代門羅主義。威爾遜總統並不支持參議院為通過凡爾賽和約所作的新的努力,他繼續反對洛奇的“保留”議案。
在決定性的投票表決中,許多民主黨參議員與總統分道揚鑣,投票贊成有保留地通過凡爾賽和約。結果參議員中有57人投票贊成凡爾賽和約,39人投反對票,贊成票占優勢, 然而要構成通過此項和約所需要的2/3贊成票還缺7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