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釋放日本戰犯岡村寧茨
1949年1月26日
前日本派遣軍司令岡村寧茨
1949年1月26日,國民黨政府軍事法庭在上海宣判日本侵華戰犯岡村寧茨以及其餘260名日本侵華戰爭罪犯“無罪”,並擬於31日將他們“遣返日本”。國民黨政府的行為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尊嚴。
1月28日,中共要求國民政府重新逮捕日本侵華罪魁岡村寧次,國民黨方面加以拒絕。2月5日,毛澤東發表《關於和平條件必須包括懲辦日本戰犯和國民黨戰犯的聲明》,指出,“這兩類戰犯問題都得談判,這兩類戰犯都得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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