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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道揚鑣造句

用分道揚鑣造句

在我們學習中經常遇到的造句分為:成語造句、關聯詞造句、詞語造句等;例如【用分道揚鑣造句】

【求解驛站】分路前進,比喻因志趣、目標不同,而各奔前程,各乾各的事。揚鑣,舉鞭驅馬前進。

【活學活用】這對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由於愛上了同一個女孩,最終分道揚鑣。

【妙語點撥】元志與李彪路上不期而遇,互相指責對方沒有禮讓自己。為這場“爭端”做判官的孝文帝了解事情原委後,也難定是非,認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好讓二人分道揚鑣。事實上,即便是“得理”,如果彼此之間能“禮讓三分”的話,相信我們的交通必定更加暢通,社會關係也更加和諧。

【近義】各奔前程、風流雲散。

【反義】志同道合、並駕齊驅。

南北朝時期,北魏有一個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屢建功勳。皇帝非常器重他,封他為河間公。

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志。他聰明過人,學富五車,是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後,孝文帝採納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東)搬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陽,元志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是很高的達官貴人,很是輕視。

有一次,元志出外遊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面飛快地駛來。照理,元志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志:“我是御史中尉,官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麼不給我讓路?”

元志聽完李彪的話後,不以為然地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過是洛陽的一個住戶,哪裡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了。於是他們來到孝文帝那裡評理。李彪說,他是“御史中尉”,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居然不肯讓道。元志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在他主管的戶籍里,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御史中尉讓道呢?

孝文帝聽了他們的爭論,覺得他們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訓斥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便笑著說:“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意思是說,洛陽是我的京城。我聽了,感到你們各有各的道理。我認為你們可以分開走,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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