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歐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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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名言

歐陽修關於執法要嚴的名言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歐陽修

見宋·歐陽修《司門員外郎李公謹等蘑勘改官制》。

這兩句大意是:政令必須講信用,法律必須要執行。

政令若能得到民眾的擁護,必須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說了不算,何以取信於民?法律若想得到民眾的擁護,必須做到執法從嚴,違法必究。只有這樣,社會才能穩定。這兩句說明執法要嚴格,政令要取信於民。

歐陽修介紹

[Ouyang Xiu] (1007—1072) 北宋文學家、史學家。吉水(今屬江西)人,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曾任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等職。早年曾支持范仲淹的改革,但反對王安石的青苗法,政治上比較保守。他是北宋文壇古文運動的代表人物。列為散文“唐宋八大家”之一。與宋祁合修《新唐書》,自撰《新五代史》。有《歐陽文忠集》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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