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陰

作者:乾隆 朝代:清代

復陰原文

復陰便冀雨復施,作風又覺愁雙眉。

求全期善亦已甚,自解為公非為私。

官家安得有私1一1處,咄哉此言更失之。

譬如我或行賞賚,已獲仍求我鄙其。

托懷著語無倫次,念切祈年讀可知。

詩詞問答

問:復陰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復陰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注釋

1. 押支韻 出處:御製詩三集卷十三

參考注釋

作風

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現出來的態度或行為;文藝家或作品的風格

工作作風

求全

(1) 過分地要求完美無缺

求全責備

(2) 希望事情圓滿

委曲求全

已甚

過分;過甚

不為已甚

自解

(1).自我辯解;自作解說。《韓非子·難三》:“以不忠之臣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則有 燕操 、 子罕 、 田常 之賊;知之,則以 管仲 、寺人自解。”《漢書·五行志中之下》:“臣 音 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 清 李漁 《奈何天·總評》:“忽以奈何問天,天亦不能自解。”

(2).自求解脫;自行脫落。《莊子·大宗師》:“而不能自解者,物有結之。”《史記·龜策列傳》:“賢能令人戰勝攻取,不能自解於刀鋒,免剝刺之患。”《後漢書·方術傳上·許楊》:“ 晨 遂收 楊 下獄,而械輒自解。”《明史·楊廷和傳》:“給事、御史交章論 王瓊 罪狀,下詔獄。 瓊 迫,疏訐 延和 以自解。”

(3).自請解職。《宋書·隱逸傳·陶潛》:“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

非為

(1).乾不顧法紀或禮法的壞事。 元 無名氏 《陳州糶米》第二折:“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明 陶宗儀 《輟耕錄·鬼爺爺》:“然頗慎行止,不敢非為。”

(2).指違法或違反道德的壞事、壞行為。《水滸傳》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為。”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土番點卯》:“爾宜躬先奉法以統一鄉之眾,以盡軌於法,稍有非為,惟爾總是問。”

(3).不顧法紀或禮法。 元 無名氏 《硃砂擔》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貞潔,你做事忒殺非為。”《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三:“小人頗知禮法,極守本分的,怎敢幹此非為之事。”

官家

(1) 天子

(2) 指朝廷、官府

(桓溫)於北方得一巧作老婢,乃 劉越石( 琨)妓女。一見 溫入,潛然而泣, 溫問其故,答曰:“官家甚似 劉司空。”——《太平御覽·裴氏語林》

(3) (按:“潛”是否為“潸”之誤)

(4) 尊稱作官的人

自此光陰為己有,從前日月屬官家。——唐· 白居易《喜星郡》

有私

(1).有私心。《後漢書·第五倫傳》:“或問 倫 曰:‘公有私乎?’對曰:‘……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2).謂男女私通。 清 程麟 《此中人語·果報》:“某甲者,作小本經紀。妻某氏,徐娘半老,丰韻猶存,與某少年有私。”

譬如

(1) 舉個例子,打個比方;例如

(2) 比如,好比

天下之勢譬如一身。——宋· 蘇軾《教戰守策》

行賞

進行賞賜。《禮記·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於南郊,還反,行賞,封諸侯,慶賜遂行,無不欣説。”《史記·樂毅列傳》:“ 燕昭王 大説,親至 濟 上勞軍,行賞饗士,封 樂毅 於 昌國 ,號為 昌國君 。” 宋 岳飛 《奏辭開府札子貼黃》:“切惟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以訓兵飭士,謹備不虞,而不可以行賞論功,取笑敵人,事關國政,不容不陳。”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一篇第一章第二節:“關於賞的實際--就是怎樣行賞賜福,--經文中沒有說及。”

托懷

寄託情懷。

語無倫次

話說得顛三倒四,言語沒有條理層次

祈年

向神靈祈求豐年

可知

見“ 可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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