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陰原文
復陰便冀雨復施,作風又覺愁雙眉。
求全期善亦已甚,自解為公非為私。
官家安得有私1一1處,咄哉此言更失之。
譬如我或行賞賚,已獲仍求我鄙其。
托懷著語無倫次,念切祈年讀可知。
詩詞問答
問:復陰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復陰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注釋
1. 押支韻 出處:御製詩三集卷十三
參考注釋
作風
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現出來的態度或行為;文藝家或作品的風格
工作作風
求全
(1) 過分地要求完美無缺
求全責備
(2) 希望事情圓滿
委曲求全
已甚
過分;過甚
不為已甚
自解
(1).自我辯解;自作解說。《韓非子·難三》:“以不忠之臣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則有 燕操 、 子罕 、 田常 之賊;知之,則以 管仲 、寺人自解。”《漢書·五行志中之下》:“臣 音 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 清 李漁 《奈何天·總評》:“忽以奈何問天,天亦不能自解。”
(2).自求解脫;自行脫落。《莊子·大宗師》:“而不能自解者,物有結之。”《史記·龜策列傳》:“賢能令人戰勝攻取,不能自解於刀鋒,免剝刺之患。”《後漢書·方術傳上·許楊》:“ 晨 遂收 楊 下獄,而械輒自解。”《明史·楊廷和傳》:“給事、御史交章論 王瓊 罪狀,下詔獄。 瓊 迫,疏訐 延和 以自解。”
(3).自請解職。《宋書·隱逸傳·陶潛》:“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
非為
(1).乾不顧法紀或禮法的壞事。 元 無名氏 《陳州糶米》第二折:“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明 陶宗儀 《輟耕錄·鬼爺爺》:“然頗慎行止,不敢非為。”
(2).指違法或違反道德的壞事、壞行為。《水滸傳》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為。”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土番點卯》:“爾宜躬先奉法以統一鄉之眾,以盡軌於法,稍有非為,惟爾總是問。”
(3).不顧法紀或禮法。 元 無名氏 《硃砂擔》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貞潔,你做事忒殺非為。”《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三:“小人頗知禮法,極守本分的,怎敢幹此非為之事。”
官家
(1) 天子
(2) 指朝廷、官府
(桓溫)於北方得一巧作老婢,乃 劉越石( 琨)妓女。一見 溫入,潛然而泣, 溫問其故,答曰:“官家甚似 劉司空。”——《太平御覽·裴氏語林》
(3) (按:“潛”是否為“潸”之誤)
(4) 尊稱作官的人
自此光陰為己有,從前日月屬官家。——唐· 白居易《喜星郡》
有私
(1).有私心。《後漢書·第五倫傳》:“或問 倫 曰:‘公有私乎?’對曰:‘……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2).謂男女私通。 清 程麟 《此中人語·果報》:“某甲者,作小本經紀。妻某氏,徐娘半老,丰韻猶存,與某少年有私。”
譬如
(1) 舉個例子,打個比方;例如
(2) 比如,好比
天下之勢譬如一身。——宋· 蘇軾《教戰守策》
行賞
進行賞賜。《禮記·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於南郊,還反,行賞,封諸侯,慶賜遂行,無不欣説。”《史記·樂毅列傳》:“ 燕昭王 大説,親至 濟 上勞軍,行賞饗士,封 樂毅 於 昌國 ,號為 昌國君 。” 宋 岳飛 《奏辭開府札子貼黃》:“切惟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以訓兵飭士,謹備不虞,而不可以行賞論功,取笑敵人,事關國政,不容不陳。”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一篇第一章第二節:“關於賞的實際--就是怎樣行賞賜福,--經文中沒有說及。”
托懷
寄託情懷。
語無倫次
話說得顛三倒四,言語沒有條理層次
祈年
向神靈祈求豐年
可知
見“ 可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