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持軒原文
湛固水之德,持則人所為。
二義不相涉,何以軒名之。
憑軒悅水湛,入目會心持。
是豈非一乎,誰能分別斯。
濂溪語取注,主靜無不宜。
詩詞問答
問:湛持軒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湛持軒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注釋
1. 押支韻 出處:御製詩五集卷五十四
參考注釋
所為
所作,作為。《易·繫辭上》:“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晉 陸機 《吊魏武帝文》序:“諸舍中無所為,學作履組賣也。” 元 康進之 《李逵負荊》第二折:“ 宋江 倈!這是甚所為!甚道理?” 葉聖陶 《窮愁》:“案上金錢,亦無暇入於囊,徒瞪目警吏所為。”
(1).所以。表示行為動作發生的原因。《公羊傳·隱公三年》:“先君之所為不與臣國而納國乎君者,以君可以為社稷宗廟主也。” 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二:“﹝所為﹞言‘所以’也。”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服制象》:“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食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興也。” 晉 陸機 《豪士賦》序:“且夫政由 寧氏 ,忠臣所為慷慨。”參見“ 所以 ”。
(2).所謂。為,通“ 謂 ”。《墨子·公輸》:“ 荊 有 雲夢 ,犀兕麋鹿滿之, 江 漢 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 宋 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戰國策·宋衛策》作“所謂”。 清 余懷 《<板橋雜記>小引》:“不謂數十年來,所為長板橋者,徒與荒野蔓草為鄰而已。”參見“ 所謂 ”。
二義
(1).猶言次等、二流。 明 李贄 《雜說》:“由此觀之,畫工雖巧,已落二義矣。文章之事,寸心千古,可悲也夫!”
(2).指另外的意義。 清 俞樾 《古書疑義舉例·文具於前而略於後例》:“凡雙聲疊韻之字,皆無二義。”
相涉
相關;互相牽涉。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歷山》:“今 東齊 地名 歷城 ,與 舜 耕 歷山 其名相涉,故俗人混同其説。” 宋 葉適 《彭子復墓志銘》:“提點鑄錢,將薦 子復 ,使之買鉛,冀以職事相涉。” 魯迅 《書信集·致鄭振鐸》:“最好是不與相涉,否則鈎心鬥角之事,層出不窮。”
何以
(1) 用什麼
何以教我
(2) 為什麼
何以出爾反爾
入目
觀看。 明 黃溥 《閒中今古錄摘抄》:“ 順天 尹 王 公 驥 患傷寒, 袁 往視其疾,神色俱變,不可入目。” 清 周亮工 《書影》卷三:“此等議諭煞是可笑,與其為此等論,不如並此詞不入目,即入目亦置若未見。”
會心
領悟於心
會心的微笑
豈非
難道不是…?用於反問
豈非咄咄怪事?
分別
(1) 各自;個別
對他們應該分別對待
(2) 分頭,各自,不共同,不一起
會長和秘書長分別接見了他
濂溪
湖南省 道縣 水名。 宋 理學家 周敦頤 世居溪上。 周 晚年移居 江西 廬山 蓮花峰 下,峰前有溪,因取舊居 濂溪 以為水名,並自以為號,世稱 濂溪先生 。 宋 黃庭堅 有《濂溪詩》。《宋史·道學傳一·周敦頤》:“﹝ 周敦頤 ﹞以疾求知 南康軍 。因家 廬山 蓮花峯 下,前有溪,合於 湓江 ,取 營道 所居 濂溪 以名之。” 清 方苞 《余處士墓表》:“求 朱子 遺蹟,再至 匡廬 ,淹留 濂溪 、 鹿洞 。”
主靜
宋 明 理學家的道德修養方法。淵源於古代儒家(《禮記·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並參雜佛、道的寂靜無為思想。“主靜”一語首由 周敦頤 在其《太極圖說》中提出:“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他用未有天地以前的“無極”原來是“靜”的,來證明人的天性本來也是“靜”的,由於後天染上了“欲”,故須通過“無欲”工夫,以求達到“靜”的境界(“無欲故靜”)。以後它一直是理學的主要思想。
無不
沒有不;全是。《禮記·中庸》:“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 唐 韓愈 《元和聖德詩》序:“風雨晦明,無不從順。” 金 王若虛 《<論語辨惑>序》:“凡六經 孔子 之書,無不牽合其論,而上下其詞也。” 魯迅 《朝花夕拾·<狗·貓·鼠>》:“ 日耳曼 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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