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救荒無善政,舊聞今見之。
堯舜豈非聖,然猶病博施。
帑粟縱不惜,承宣系有司。
巧者矜才智,拙者無能為。
更或圖息偃,體察致漏遺。
復有尤甚者,尅民飽其私。
罹法徒自戕,於民終無禆。
為告方伯臣,讀予雜詠詩。
詩詞問答
問:《雜詠四首示東省巡撫及諸臣·其一》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問:乾隆的名句有哪些?答:乾隆名句大全
注釋
1. 押支韻 出處:御製詩二集卷三
參考注釋
救荒
救濟凶年災荒
以備救荒
善政
(1).妥善的法則。《左傳·宣公十二年》:“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
(2).清明的政治;良好的政令。《書·大禹謨》:“德惟善政,政在養民。”《後漢書·臧宮傳》:“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南史·垣護之傳》:“木連理,上有光如燭,鹹以善政所致。” 明 唐順之 《廷試策》:“要之,官得其人,則善政行而天下蒙其福。”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二節:“ 唐順宗 即位,下令蠲免民間對官府的各種舊欠……這些,在當時都是善政。”
(3).良好的政績。《新五代史·雜傳·史圭》:“﹝ 史圭 ﹞為 寧晉 、 樂壽 縣令,有善政,縣人立碑以頌之。” 明 宋濂 《碧崖亭辭》:“﹝先生﹞學問富而德行脩,踐揚中外,其善政蓋章章雲。” 歐陽予倩 《桃花扇》第三幕第一場:“他們說,自從 馬老爺 入閣拜相,善政流傳,真是民之父母。”
(4).泛指良好的管理。《紅樓夢》第六八回:“﹝ 尤二姐 ﹞又見 周瑞 家等媳婦在傍邊稱揚 鳳姐 素日許多善政。”
舊聞
指過去發生的事情,特指掌故、逸聞、瑣事等
堯舜
(1) 堯和舜。據說都是上古的賢明君主
(2) 泛指聖人
非聖
詆毀聖人之道。非,通“ 誹 ”。《漢書·金日磾傳》:“非聖誣法,大亂之殃。” 宋 歐陽修 《論刪去九經正義中讖緯札子》:“﹝《正義》﹞所載既博,所擇不精,多引讖緯之書,以相雜亂,恠奇詭僻。所謂非聖之書,異乎正義之名也。” 清 錢謙益 《葛端調編次<諸家文集>序》:“句讀之不析,文理之不通,而儼然丹黃甲乙,衡加於經傳,不已傎乎?是之謂非聖無法。”
博施
普遍施與;多多給予。《禮記·祭義》:“博施備物,可謂不匱矣。”《舊唐書·代宗紀》:“故愛人之禮,先以博施;富國之源,必均節用。”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真生》:“蒙君博施,今以功德消罪。”
不惜
(1)
不顧惜
不惜工本
(2)
捨得
為革命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
承宣
繼承發揚。《漢書·匡衡傳》:“繼體之君心存於承宣先王之德而褒大其功。”
有司
指官吏。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故稱
陛下可將彼家屬送有司問罪。——《三國演義》
召有司案圖。——《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宜付有司論其刑賞。——諸葛亮《出師表》
授之於有司。——宋· 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矜才
以才能自負。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上:“ 宗袞 嘗曰:‘殘人矜才,逆詐恃明,吾終身不為也。’”
無能為
(1).不能做什麼。《左傳·隱公四年》:“ 衛國 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史記·吳王濞列傳》:“其計不百全,豈發乎?何以言其無能為也?”《紅樓夢》第七七回:“﹝那媳婦﹞看著 貴兒 無能為,便每日家打扮的妖妖調調。”
(2).猶無能為力。 宋 洪邁 《夷堅甲志·誤入陰府》:“ 李 懼,求救。媼曰:‘我無能為也。’” 清 許仲元 《三異筆談·圓光》:“此病也,非祟也,無能為矣。”
息偃
亦作“ 息宴 ”。安息,休息。《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牀,或不已於行。” 漢 班固 《西都賦》:“乘茵步輦,惟所息宴。” 唐玄宗 《鶺鴒頌》:“桂宮蘭殿,唯所息宴。” 宋 曾鞏 《金君墓志銘》:“嘯歌息偃,以忘其年。” 清 劉大櫆 《與高督鹽書》:“王事劬勞,不遑息偃。”
體察
(1) 體會和觀察
(2) 考察
甚者
指情況比較嚴重或突出的人或事。《墨子·號令》:“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漢書·宣帝紀》:“大旱,郡國傷旱甚者,民毋出租賦。” 魯迅 《書信集·致宮竹心》:“其甚者且騙取別人的文章作自己的生活費。”
法徒
佛教徒。 南朝 梁簡文帝 《宋姬寺慧念法師墓銘》:“如彼高山,法徒斯仰。”
自戕
* ;自己傷殘自己。 明 沉德符 《野獲編·果報·冤報》:“﹝ 丁 ﹞與其儕歡飲於舟中,忽作異方語,瞪目改容,切齒恨駡,將自戕,眾皆怪問,則曰:‘我實盜也。’” 清 陳夢雷 《擬古妾薄命》詩:“昔有 秋胡 妻,心乖寧自戕。”《紅樓夢》第九十回:“卻説 黛玉 自立意自戕之後,漸漸不支,一日竟至絶粒。” 陳毅 《送人赴泰州談判抗日合作》詩:“憑君寄語強梁輩,摩擦自戕慎厥初。”
方伯
殷 周 時代一方諸侯之長。後泛稱地方長官。 漢 以來之刺史, 唐 之採訪使、觀察使, 明 清 之布政使均稱“方伯”。《禮記·王制》:“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為御,千里之外設方伯。”《史記·周本紀》:“ 周 室衰微,諸侯彊並弱, 齊 、 楚 、 秦 、 晉 始大,政由方伯。” 裴駰 集解引 鄭司農 曰:“長諸侯為方伯。”《漢書·何武傳》:“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職在進善退惡。” 唐 韓愈 《送許使君刺郢州序》:“ 於公 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材,而能與卑鄙庸陋相應答如影響。” 清 王韜 《淞濱瑣話·金玉蟾》:“薦章交上,升任 黔 中廉訪使,旋升方伯,改授 雲南 巡撫。”
詠詩
吟詩。《國語·魯語下》:“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今詩以合室,歌以詠之,度於法矣。” 漢 張衡 《思玄賦》:“雙材悲於不納兮,並詠詩而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