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笙歌,恰當韋曲城南,去天尺五; 吾儕觴詠,獨是越王台畔,明月三分。

名人名家名勝北京14字對聯

對聯全文

上聯:此地笙歌,恰當韋曲城南,去天尺五;
下聯:吾儕觴詠,獨是越王台畔,明月三分。

對聯備註:

(清-《福州會館元宵燈聯》,北京虎坊橋福州會館燈聯之七)

參考注釋

此地

這裡,這個地方。 唐 駱賓王 《於易水送人》詩:“此地別 燕丹 ,壯士髮衝冠。”《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我初到此地,並不曾認得一個人。” 洪深 《抗戰十年來中國的戲劇運動與教育》:“集合在此地的都是青年。”

笙歌

(1) [playing and singing]

(2) 和笙之歌

(3) 泛指奏樂唱歌;笙歌鼎沸(形容音樂歌舞熱鬧非凡)

恰當

(1) [just now]∶正好;適逢

恰當其時

(2) [suitable;proper;fitting]∶合適;妥當

用詞恰當

韋曲

(1).地名。 唐 代位於 長安 城南郊,因 韋 氏世居於此得名。即今 陝西省 長安縣 。其地北有 鳳棲原 ,南有 潏水 、 神禾原 ,依山傍水,風景秀麗,為 唐 時遊覽勝地。 唐 杜甫 《奉陪鄭駙馬韋曲》詩之一:“ 韋曲 花無賴,家家惱sha8人。” 仇兆鰲 註:“《杜臆》: 韋曲 ,在京城三十里,貴家園亭、侯王別墅,多在於此,乃行樂之勝地…… 錢 箋:《雍録》:《呂圖》, 韋曲 ,在 明德門 外, 韋後 家在此,蓋 皇子陂 之西也。”

(2).借指風景秀麗的遊覽勝地。 清 龔自珍 《清平樂》詞:“垂陽近遠,玉鞚行來緩。三里春風 韋曲 岸,目斷那人庭院。”

去天尺五

(1).謂與宮廷相近。 清 王謨 《漢唐地理書鈔》引《辛氏三秦記》:“城南 韋 杜 ,去天尺五。” 韋 杜 為貴族豪門聚居之地,天指帝王的宮廷。 宋 曾慥 《類說》引《雞跖集·去天尺五》:“ 韋 曲 杜 鄠 近 長安 。諺曰:‘ 韋 曲 杜 鄠 ,去天尺五。’” 宋 辛棄疾 《賀新郎·送杜叔高》詞:“去天尺五君家別。看乘空魚龍慘澹,風雲開合。”

(2).極言地勢之高。 宋 黃庭堅 《醉蓬萊》詞:“盡道 黔南 ,去天尺五。”

吾儕

[we] 我輩;我們這類人

吾儕同說書者。——清· 黃宗羲《柳敬亭傳》

吾儕悶來村店飲村酒

觴詠

[drink wine and write poems] 飲酒詠詩

文人墨客常來此地觴詠

越王台

(1).在今 浙江 紹興 種山 ,相傳為 春秋 時 越王 勾踐 登臨之處。 南朝 梁 任昉 《述異記》卷上:“ 吳 既滅 越 ,棲 勾踐 於 會稽 之上,地方千里。 勾踐 得 范蠡 之謀,乃示民以耕桑,延四方之士,作臺於外而館賢士。今 會稽山 有 越王臺 。” 古直 《感事二律》之一:“ 越王臺 上悲歌日,竹石敲殘作楚騷。”

(2).在今 廣東 廣州 越秀山 ,為 漢 時 南越王 趙佗 所築。 唐 韓愈 《送鄭尚書赴南海》詩:“貨通 師子國 ,樂奏 越王臺 。” 清 周亮工 《寄閩南高雲客蔣用弢謝爾將》詩:“作賦久荒 庾信 宅,懷人空上 越王臺 。”

明月

(1) [bright moon]∶明亮月亮

明月幾時有

(2) [a legendary luminous pearl]∶指夜明珠

三分

(1).謂一分為三。《左傳·襄公十一年》:“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今天下三分, 益州 罷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清 唐孫華 《涿州懷古》詩:“三分 巴蜀 功成後,魂魄猶應戀故都。”

(2).指 三國 史話。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京瓦伎藝》:“ 霍四究 説《三分》, 尹常 賣《五代史》。”

(3).十分之三。 元 本 高明 《琵琶記·牛小姐盤夫》:“到如今,骨自道且説三分話,不肯全拋一片心。” 茅盾 《子夜》十七:“他們是不肯隨便放過的,況又有三分酒遮了臉。”

十份中的三份。《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七兮” 唐 孔穎達 疏:“此梅雖落,其實十分之中尚七未落,已三分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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