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undgesetz
Grundgesetz漢語翻譯
n. (德國
憲法)基本法。基本
規律。
簡稱GG,是聯邦德國的憲法,1949年5月23日公布,1949年5月24日起生效(薩爾州自1957年1月1日起生效,梅克倫堡-前波莫瑞、薩克森、薩克森-安哈特、圖林根以及東柏林於1990年10月3日生效)。基本法曾於1956及1968年作過較大修改,1990年8月
東西德"統一條約"對基本法的某些條款作了適應性修訂。基本法分為前言和14個章節。它規定了德國的
國家制度是議會
民主。國家
元首為聯邦總統。聯邦總理為政府
首腦。
專業字典
【汽車】
n 基本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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