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聞

拼音:yù wén

與聞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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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聞的解釋

[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 參與並知道[內情]

詳細解釋

謂參與其事並且得知內情。左傳·隱公十一年》:“ 齊侯 以 許 讓公。公曰:‘君謂 許 不共,故從君討之。 許 既伏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漢書·武帝紀》:“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 宋 歐陽《<歸田錄>序》:“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於茲矣。” 魯迅 《華蓋集·我觀北大》:“據一位教授的名論,則‘教一兩點鐘的講師’是不配與聞校事的,而我正是教一點鐘的講師。”

詞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