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聞怎么寫好看
與聞的解釋
[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 參與並知道[內情]
詳細解釋
謂參與其事並且得知內情。《左傳·隱公十一年》:“ 齊侯 以 許 讓公。公曰:‘君謂 許 不共,故從君討之。 許 既伏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漢書·武帝紀》:“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序》:“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於茲矣。” 魯迅 《華蓋集·我觀北大》:“據一位教授的名論,則‘教一兩點鐘的講師’是不配與聞校事的,而我正是教一點鐘的講師。”
詞語分解
- 與的解釋 與 (與) ǔ 和,跟:正確與錯誤。與虎謀皮。生死與共。 給:贈與。與人方便。 交往,友好:相與。與國(相互交好的國家)。 〔與其〕比較連詞,常跟“不如”、“寧可”連用。 贊助,讚許:與人為善。 取
- 聞的解釋 聞 (聞) é 聽見:聞診。聞聽。聞訊。博聞強記。聞過則喜。聞雞起舞(聽到荒雞鳴而起舞,喻志士及時奮發)。 聽見的事情,訊息:新聞。傳聞。見聞。 出名,有名望:聞人。聞達。 名聲:令聞(好名聲)。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