顔法的解釋
指 唐 顏真卿 的書寫技法。 明 李日華 《李君實評帖》:“余為詮注曰:‘勒字, 顏 法也。’” 清 安歧 《墨緣匯觀錄》卷二:“ 張即之 書《金剛經冊》,白紙本,擢裱六十八頁,行書大五分許,宗 顏 法。”
詞語分解
- 顔的解釋 顔 á 見“顏”。 筆畫數:; 部首:頁; 筆順編號: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