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怎么寫好看
取保候審的解釋
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 *
機關責令某些犯罪
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
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
強制措施。由 * 機關
執行。適用的
對象:(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
社會危險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
婦女,
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
繼續查證、審理的。
詞語分解
- 取保的解釋 找保證人導以取保。;;清; 方苞《獄中雜記》竭資取保。取保候審取保釋放詳細解釋使被告提供擔保者。《周禮·秋官·大司寇》:“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 賈公彥 疏:“仍恐習前為非而不改,故使州長里宰保
- 候審的解釋 等候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