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的解釋
李贄(1527-1602) : 明代
思想家、文學家。原名載贄,號卓吾、宏甫、溫陵居士,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回族。
中舉人,官至雲南姚安知府。後移居各地,著書立說,被當朝者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逮捕,自刎於獄中。哲學上屬王陽
明心學一派,師事泰州學派
大師王襞,公然以異端
自居,批判儒家
道德和封建
傳統,肯定人的
正常欲望的合理性。文學上反對復古摹擬,主張創作要
崇尚自然,並提倡戲曲、小說。其主張對湯顯祖、馮夢龍、袁宏道等有
重要影響。有《焚書》、《藏書》、《續焚書》、《李溫陵集》等。
詞語分解
- 李的解釋 李 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
- 贄的解釋 贄 (贄) ì 古代初次拜見尊長所送的禮物:贄見(拿著禮物求見)。贄敬。 筆畫數:; 部首:貝; 筆順編號: